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校园阳光跑”的通知

发布者:社会发展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1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大学生崇尚运动的健康理念,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22级、2023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阳光跑活动。

一、参加对象

2022级、2023级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3109日—2024112共计14

三、打卡时间

每天6:30-21:00

活动地点

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等校园体育场所

活动方式

1.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体育场所进行以跑步为主校园体育锻炼;需通过打卡点设备记录次数,次数计入学生体育课程成绩期末评定(占10%鼓励学生积极进行课外体育锻炼。

2.打卡流程:设置打卡点AB,学生通过设备刷脸记录,开始前可由A点处设备刷脸,在有效时长内至B点处设备刷脸为打卡结束或开始可由B点处设备刷脸,在有效时长内至A点处设备刷脸为打卡结束;AB两点缺一不可,不能重复,每人每天只记录一次有效数据,多刷无效。

3.有效时长:15分钟—30分钟,即在AB两点间刷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分钟,也不能超过30分钟。

4.打卡点分布:A点在学校田径场的两个入口处,各2台设备,共4台;B点在13号楼咖啡吧正门旁,共1台设备。

5.分数评定标准该学期学生有效次数大于等于5010小于50次大于等于306分,小于300

6.数据统计与查看:“校园阳光跑”打卡数据与钉钉平台绑定,学生可在钉钉平台内通过“学生服务”查看自身打卡记录与次数。

7.其它事项:实施过程中如对打卡次数、成绩评定等方面有疑问的学生可咨询体育教研室刘震老师(16号楼208

、免跑认定要求

体育课程免考申请通过的学生(部分免考除外)“校园阳光跑”不做要求,不计入学生体育课程成绩期末评定,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进行课外体育锻炼。

、职责分工

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指导下,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体育公共课教研室、教务处、网络中心、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协同配合来完成“校园阳光跑”的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成绩评定等工作,确保“校园阳光跑”在学生中正常开展。

、注意事项

1.必须做好参加运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重视准备活动和运动后的拉伸与放松 

2. 为确保人身安全,遇PM2.5污染指数达到中度污染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者因下雨、下雪引起的地面湿滑以及台风等不可抗力客观因素,出于自身健康考虑,不建议进行室外的运动。

3.长跑属于有氧代谢运动,参与人体各大器官的循环,特别是呼吸系统。在跑步过程中,人体对氧气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因此会出现腿沉、胸闷、气喘等现象,这个现象属长跑中的“极点”现象,此时跑步者可适当减缓跑步速度,加深呼吸,“极点”现象会随之消失,跑步者的步伐也会逐渐轻快。

4.运动中有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运动,尽快与相关老师汇报或者求助医疗人员。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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