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在校学生日常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学生医疗专项补助的管理,经2021年6月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医药补助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大学生医药补助专项经费由湖州市财政局按照学校年人均标准划拨,学校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学生日常个人医药补助和学校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项目开支,包含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站建设、添置相关医疗器械设备以及用于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学生核酸检测)等。
二、凡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学生个人医药补助,包含常见病、多发病等普通疾病门(急)诊(含意外伤害门、急诊)、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三、以下几类情形不纳入医药补助范围
1.用于整容、美容、器官修复、安装或购买残疾用具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用于体检、疗养、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预防性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依法由法定责任人承担的意外事故、非疾病伤害或伤残的医疗费用。
3.在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地区)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由学校认定不符合补助范畴的其他情形。
按照超额累进(阶梯式)计算拟补助金额,具体补助方案如下:
A:自费医疗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特困生全补,一般困难生补80%,非困难生补60%。
B:自费医疗金额超过一万且不超过两万的,其中一万元按照A方案补助;超出一万元的部分特困生补80%,一般困难生补60%,非困难生补40%.
C:自费医疗金额超过两万的,其中两万元按照B方案补助,超出部分特困生补60%,一般困难生补40%,非困难生补20%。
D:困难生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两万元,非困难生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自费金额及补助比例 | 特困生 补助比例 | 一般困难生 补助比例 | 非困难生 补助比例 |
不超过1万元的 | 100% | 80% | 60% |
超过1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 | 80% | 60% | 40% |
超过2万元的部分 | 60% | 40% | 20% |
凡涉及到特殊情况,须经学工例会商议报学校同意,补助标准可适当上浮,但是补助总额不得突破最高限额。
五、申请补助流程
凡符合医药补助范围,且在当年度内发生的治疗费用,可由学生本人提出医药补助申请。学校每学期于5月、11月分别组织一次申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处组织学工例会审定,汇总后按学校财务制度流程审批,每年12月前打卡发放。
六、学生个人医药补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站建设项目由学生处牵头负责,校医务室添置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等由资产管理公司牵头负责。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前做好预算,并按相应流程审批办理。
七、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